天下雜誌的一篇文章,簡短引用之,詳閱原文~ 《拒絕混蛋守則》貫徹十大「反混蛋措施」
組織中的麻煩人物要盡可能剔除,google的座右銘就是「Don't be evil」,實踐方法就是讓Google成為混蛋處處待不下去的地方。然後努力在招聘過程中剔除混蛋,同時讓他們在績效評估過程中受懲罰,而且沒有晉升機會。
其中我覺得最有趣的地方是提出了「僅此一名混蛋原則」,允許一兩個混蛋在的組織,能嚴守拒絕混蛋守則,因為負面榜樣會提醒其他人避免犯錯誤行為,而且受到抵制、懲罰與迴避後(而非讓其行動受到主動或被動的鼓勵),其他人會知道當一個混蛋會有什麼樣的後果;
文中作者在《哈佛商業評論》上發表的短文中寫道:「如此看來,藉由朝著完全不任用混蛋的目標前進,你恰好可能得到你需要的一兩個混蛋。」說到底,假如你在身邊留著一兩個招牌混蛋,你得向大家明確指出他們的行為是錯的。
最後我在Google Buzz上也提到 "覺得公司有時候還是需要一些堅持的,而不是妥協,,,(當然本次的調整salary幅度往寬厚走,是有其背景的)"
1 則留言:
謝謝支持~
(不過我不確定您看不看得懂中文...開玩笑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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